爭一個"理"字

2007092610:00

上個月,媗麻買了特價冰箱,當時的促銷優惠是送一台歌林10人份的微電腦電子鍋(優惠至八月底止)。

當時,賣場的人員表示贈品有缺,等到貨時再通知,因為媗麻根本不缺用,就回說沒關係,不急...

大約過了1-2週,賣場的服務人員來電話,再次說明贈品缺貨,希望改以歌林果汁機替代...

媗麻回答:您們有權力更換贈品,但應該是換等值的商品吧,聽起來電鍋和果汁機價差不小!?沒關係,我不急,等有貨再通知好了!

上星期五,賣場人員再度來電話,說明歌林電鍋真的缺貨,希望媗麻能夠同意改以功能都差不多的聲寶電鍋替代。

媗麻想,聲寶的品牌也還可以,不加思索就同意了。

沒想到...拿回家後,媗麻突然想到上網看看二者的差別在那裡,發現價差一倍以上!真是氣死人了,竟然用矇騙的方式處理。

媗麻氣得打電話質問這件事,沒想到那位客服人員竟回答:當時的促銷並未載明贈品型號!

媗麻氣得告訴她:這幾天給妳好好想清楚要怎麼處理,收假後再告訴我!

這個促銷方案是歌林公司的促銷方案,這台冰箱媗麻比價了好久,每個賣場都是搭配這項贈品。

今天,媗麻直接致電給該賣場的客服經理,說明這件事,並表示如果真如同該位客服人員所說的,並沒有載明贈品型號,就請提出證明文件來告訴我是我的認知有誤,但若不是,就不該這樣欺負人。

最後,客服經理和家電課長查明後,特別來電致歉,的確是他們的疏忽,並承諾這星期內會換回來。

其實,媗麻並不缺用這台電鍋,媗麻家的電鍋比這台更好,媗麻只是氣不過,怎麼可以用欺騙的手段處理贈品的事,媗麻也不是那種「得理不饒人」的人,也不是愛計較,但深深領悟到一個道理~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,也希望透過這樣客訴的手段,告訴那些賣場,不要想佔消費者的便宜,小心踢到鐵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