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文競賽2010121520:58 評分標準: 1.筆勢與功力60% 2.整潔與美觀40% 3.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.未及寫完者.每少一字扣3分. 注意事項: 1.書寫內容當場公佈,硬筆字可用鉛筆。 2.寫字用傳統毛筆,依照題紙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 3.書寫限楷書。 4.超過10分鐘未入場以棄權論。 5.必須使用教務處提供之紙張。 6.試卷不可書寫姓名或攜帶出場。 7.四、五、六年級的寫字比賽至少一名參加。 相關文章 蒙特梭利~語文教育 [雅學習單] 語文~尋字遊戲 三年級國語文檢測 體育競賽暨園遊會 閱讀寫作競賽 我要留言